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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登记日是哪天

时间:2022-05-14 23:29:09

  股权是公司一个十分重要的权利类型的,对于这个权利就是需要进行相应的登记的,也就是所谓的股权登记,然后根据登记的时间就是有一个股权登记日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股权登记日是哪天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股权登记日是哪天

  股权登记日在股东大会后公布

  上市公司一般先出年报,再股东大会,然后股权登记日。在股票查看软件中,都有年报、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相关信息。

  股权登记日是指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或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主体可以参加分红、参与配股或具有投票权利,定出的这一天。

  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红或参与此次配股的股东,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册,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配股权自动划到这部分股东的帐上,登记日次日起卖出这部分股票仍享有以上送配权利。

  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规定: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中第十八条:“股东大会通知中应当列明会议时间、地点,并确定股权登记日。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多于7个工作日。股权登记日一旦确认,不得变更。”据此,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最晚应定于股东大会召开前第七个工作日。此外,由于股权登记日当天的名册最早只能在下一工作日出具。即股权登记日应定在T-1至T-7之间(T为股东大会召开日)。

  股权登记

  股权登记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红配股。因此,如果投资者想得到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红、配股权,就必须弄清这家公司的股权登记日在哪一天,否则就会失去分红、配股的机会。

  二、股权登记程序

  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当载明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置备股东名册,将股东的基本情况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到工商机关将公司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进行登记。股权继受取得的,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并到工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权登记,通过公司章程、出资证明、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等四种形式表现出来。理论上存在股权的交付与移转,以出资证明书的交付为准,或者以股东名册记载为准,或者以工商登记为准。我们认为,出资证明书的证明效力弱于股东名册,因其不是法律承认的流通证券形式,不能像股权证券化的股票那样具有设权证券的功能,不能通过交付出资证明书或者背书方式产生股权变动的效果。所以,股权的移转不以交付出资证明书为准,而以股东名册记载为准。

  三、股权登记性质

  登记根据其目的和功能,可以将登记行为分为设权性登记和宣示性登记。设权性登记,是指不经登记就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关系。例如,公司的设立登记,如果未经登记,公司的主体资格不能存在,不能与其他市场主体进行各类交易活动。登记赋予了公司成为民事主体的权利。宣示性登记,是指法律关系的产生和存续并不因登记行为的行使与否而受到影响,在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有效存在,登记与否只是产生善意第三人是否能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影响。

  关于公司股权在工商机关登记的性质,有的学者认为是属于设权性登记,“对于股权权属变更而言,其生效类似于物权变动的生效。股权转让应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后才发生权属变更的效力。这是因为,股东的股权产生于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在法律上,以登记获得的权利通常都以登记形式转移,因此,股权转让当然也应以变更工商登记为要件。这实际上是物权变动登记的公示力和公信力的要求。”①上述观点将股权的性质比作物权。关于股权的性质,我们已在前文中做了讨论,将股权的性质比作物权的理论有待研究。此说认为股东的股权产生于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我国公司法对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司的法律责任只是承担行政责任,并未否认受让股东的股权。因此,公司未就变更事项进行登记的,并不影响股东股权的取得。

  我们认为,工商机关对股权的登记只是一种宣示性登记,只要投资人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后,股东名册对投资人的情况进行了记载,那么投资人就可以向公司主张其股权。也就是说,公司股东名册对股东情况的登记是设权性登记,而工商机关所作的登记只是宣示性登记,具有公示的效力。如果仅在公司的股东名册上记载了股东情况,公司未到工商机关进行登记,则股东的权利只能向公司主张而不能对抗以工商登记为依据而主张权利的第三人。由此可见,工商登记是对股权情况的公示,与公司交易的善意第三人有权信赖工商机关登记的股权情况并据此作出判断。股权变动后,如果只在股东名册上进行了变更记载,而未在工商机关进行变更登记,则善意第三人可以依据工商登记文件对原股东的记载来要求其承担责任。我国《公司法》第33条规定: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股权登记日是哪天的全部内容。股权登记的进行就是需要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的,所以要多多注意了。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

股权登记日是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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